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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援引一项统计数据称,2016年,中国清洁能源“弃风”“弃光”“弃水”量约1100亿千瓦时,“三弃”总量超过同年三峡电站的发电量,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也跌至1964年以来的历史新低。其中,“弃水”问题较为常规,相对比例较小,但新能源“弃风”“弃光”比例接近20%,的确是亟须解决的问题。“三弃”问题的本质是什么?是否是跃进式发展的后遗症?是否与“地方壁垒”相关?对于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层面综合分析。
 
“三弃”本质上是电力总体过剩的问题,而中国电力过剩是短期现象。经济发展速度与体制决定了电力常常处于过剩或者短缺状态。现阶段经济增长放缓,导致电力相对过剩。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人均用电水平还比较低,电力过剩不会是长期现象。水电站、火电站的生命周期都可达50年,新能源发电也有30年左右的生命周期,有几年低效率运行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评价它们的效益也要从整个生命周期着眼。“十三五”规划预计电力需求将按5%增长,按这个发展速度,通过适度调控,现在规模的电力过剩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三弃”现象会得到改善。
 
从总体上看,“弃风”“弃光”出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必须对新能源产业进行持续培育,推动新能源快速发展。中国的新能源制造业走在世界最前列,与10余年来政府大力投入和培育息息相关。新能源发电量多少关乎发电收益,而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不能因此停滞。我们要看到,新能源产生了巨大的环境、经济效益,现阶段的消纳难题只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部分问题,应以更长远的眼光来评判。
 
对于一些报道中提到的“地方壁垒”对“三弃”的影响,不应过分渲染。诚然,地方政府有GDP的压力,有经济考量,但更根本的还是在能源产品经济性上打算盘。如果新能源电确实最为物美价廉,地方政府就不会白白将之舍弃。因此,对地方保护主义的过分渲染,会掩盖可再生能源自身发展的一些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火电发电小时数下降其实更多,因此过分在数量上强调“三弃”并不客观。以中国现在的电力体量,数据上的对比很容易体现出惊人的效果。以三峡电站为例,2003年发电时,其装机量相当于全国水电总装机量的四分之一,而现在其占比已下降到约二十分之一。2016年“三弃”电量虽然超过三峡电站的发电量,但只是全国总用电量的1%强。笔者估算了2016年火电实际发电量与按历年最高小时数计算的理论可发电量之间的差距,这一数量甚至超过印度全国的发电量,如果单看数据,“弃火”现象更为骇人听闻。
 
当然,“三弃”规模很大,不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在环境保护层面也颇有遗憾。毕竟,多一些可再生发电,就可以相应地减少火电,减轻一些环境污染。“十三五”阶段是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节点,可再生能源如何与化石能源协调共济,需要政府从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层面全局统筹。
 
相比不少国家,我国在水、风、光发电的消纳方面确实存在着客观困难。一方面,发电禀赋与用电需求逆向分布。另一方面,我国新能源的分布式发展限制因素较多。更重要的是,我国的低电价给予电网的操作空间很小。因此,想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问题,中国不能照搬国外模式,而是需要通过补贴制、配额制以及发电绿色证书等多种策略的有效结合,走出中国自己的路,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文章刊于《光明日报》( 2017年06月30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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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

林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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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博士(Santa Barbara)。现任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2008年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和教学方向为能源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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