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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和俄罗斯的第三大天然气消费国,但主要天然气指标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目前,中国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以及人均天然气消费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大致占24%左右。

中国由于“贫油、富煤、少气”的资源禀赋特点,较高的天然气价格使得天然气消费占比长期处于较低水平。2015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仅为5.9%。全球2015年人均天然气消费量为467立方米,中国人均天然气消费量仅为140.6立方米。应该说,中国天然气市场尚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从环保的角度来说,天然气是比石油和煤炭更加清洁的化石能源品种。因此,中国天然气未来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2014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政府再次明确改革立场,要求“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加快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将为中国天然气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受经济增速和国际油价的影响,近两年来全球天然气市场供需持续宽松、价格低位徘徊,排除了供应紧张和短期价格上涨的后顾之忧,正是推进天然气价格机制和天然气管网体制改革的好时机。

另一方面,当前中国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结构比重较低的情况下,实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并辅之以地区差别性调整和有目标的补贴政策,不会对中国经济发展和消费者负担造成显著的负面影响,将有益于能源结构调整和雾霾治理。

第一,在全国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全面铺开的同时,如何与终端用户价格联动,将是进一步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点。也就是说,在完善门站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整体的天然气终端价格改革方案。比如说终端气价传导机制与阶梯气价制度的整体配套,需要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考虑天然气价格改革,照顾不同地区和不同用户对价格的承受能力,应该尽量避免补贴或交叉补贴,如果真的需要,则通过设计有目标的透明补贴措施,减少补贴的负面影响。这方面,政府目前的思路大致为:对经济相对欠发达省份的中心城市门站价采取适当的优惠,同时对民用天然气以及农用天然气进行补贴,尽量减小天然气提价对居民和农业的影响。

第二,现阶段中国工业用气占天然气消费的比重最大,未来民用天然气很有可能成为主要的使用方向。随着城市雾霾治理和天然气供热发展,居民用气量会快速加大。居民用气价格常常是价格改革最困难的一环。从目前的居民消费量考虑,居民天然气价格改革越早越主动,也只有使天然气价改延伸至民用气领域,才能实现天然气全产业链的市场化价格。

因此,完善民用气领域的阶梯气价,是推动民用气价市场化以及完善天然气补贴机制的重要环节。阶梯气价可以针对不同的用气量征收不同价位的气价,在体现资源公平的同时,也体现了环境公平。高收入群体对现有的气价不太敏感,容易导致其对天然气的过度使用并产生不必要的浪费。对高收入群体征收较高气价,可抑制不必要的消费,提高用气效率,也有利于增强其节能意识。

2014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天然气价格改革显然也需要考虑民众对涨价的承受力和接受程度,在市场化和民生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因此,考虑地区差异,地方政府如何合理确定各档气量、分档气价、计价周期、动态调整等符合当地天然气发展需要的阶梯气价方案,将是下一步中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点。

第三,天然气价格改革需要体制改革配套支持,体制改革是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和提高行业效率的重要方面。与电力行业改革的思路一致,油气管网独立运行,逐步放开上游勘探开发、生产和更有效的下游油气销售的市场竞争,应该也是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按照这个方向,天然气体制改革可能包括成立独立的管道公司,放开LNG(液化天然气)进口和接收站建设,推进全产业链合资合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上下游生产销售领域等,政府的功能由全产业链管理逐步减少为仅对自然垄断的管网定价和监管。

第四,支持鼓励全国各地区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区域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建设运营,逐步放松交易价格管制,为形成市场价格机制准备条件。上海天然气石油交易中心于2015年7月开始投入运行。交易中心的股东汇集了中国主要油气企业和供气公司,目前主要进行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现货交易,交易量依然较小。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形成公允的天然气市场价格,为全面放开天然气价格创造条件。政府应该创造条件,引导非居民天然气尽快进入交易中心,在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天然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公开市场交易决定,实现非居民用气的公开透明交易。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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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

林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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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博士(Santa Barbara)。现任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2008年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和教学方向为能源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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